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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院长办公室工作规范



  一、围绕学院工作计划的要点及重要决策,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做好为学院领导、同级处室、师生员工服务,发挥院领导的参谋助手的作用。
  二、尽职尽责地完成办文、办事两大任务,重点做好督查、督办、信息保密、调研、协调等工作。
  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
  四、不断增强计划性、组织性、纪律性、保密性,进一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五、办公室人员应达到的要求:
  1、政治上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工作上勤奋,要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办文、办事水平,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提倡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热情周到的服务面貌。
  3、搞好团结协作。与各兄弟部门搞好团结协作,职责范围内工作积极主动办,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协调办,虚心向兄弟部门学习;办公室内部搞好团结协作,做到份内工作主动干,份外工作协作干,积极主动承担领导交办的任务。同志间要做到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谅解。反对自由主义,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纪律严明。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不贪不占,杜绝一切不良风气;模范地执行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串岗、不闲谈、非特殊情况下不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遵守保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