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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校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制度



中共上海戏剧学院委员会

上戏委发〔2017〕25号

上海戏剧学院校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制度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学校高层人才的政治凝聚和思想引领,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更加有效地发挥高层次人才对于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全国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通过建立校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学科带头人、青年学者等的政治凝聚和思想引领,引导坚定理想信念,自觉为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密切与高层次人才的联系,不断拓宽建言献策的渠道,共同开创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局面。深入听取高层次人才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诉求,努力帮助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改进对高层次人才的服务,更好地增强高层次人才对学校的向心力,引导积极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联系范围

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本制度所指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的负责人;重点学科负责人;国家“百千万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文化部优秀专家;上海“千人计划”专家;上海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者;“浦江计划”人选;市教委东方学者特聘教授;“曙光学者”等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青年学者。

二、联系内容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有关重大决策部署;通报学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决定决议;通报学校改革发展有关情况等。

(二)听取对学校党委工作和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对学校推进“平台型大学”建设的战略定位和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建议;听取学校加强重大各类合作交流的意见建议;引导高层次人才聚焦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三)听取对学校人才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听取对学校推进“爬坡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听取对推进绩效工资改革、完善符合艺术专业院校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的意见建议等。

(四)做好高层次人才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自觉为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主动了解高层次人才的思想状况,有针对地做好知识分子工作;重视在高层次人才当中发展党员工作。

(五)主动深入了解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学习、生活及家庭情况,改进高层次人才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诉求,为他们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创作等解除后顾之忧。

三、联系方式

1、采取召开座谈会、寄发文件简报等形式,及时向高层次人才通报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学校改革发展有关情况。

2、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充分听取高层次人才对学校党委、行政工作和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推进的意见建议。

3、采取谈心谈话等形式,深入了解高层次人才思想实际、工作实际、生活实际,及时帮助解决面临的困难和诉求。

四、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切实加强对校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的统一组织领导。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联系高层次人才纳入重要日程,通过定期联系与不定期联系相结合等方式,确保工作落实。具体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负责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上海戏剧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