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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校领导联系院系工作制度



中共上海戏剧学院委员会

上戏委发〔2017〕26号

上海戏剧学院校领导联系院系工作制度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完善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进一步密切学校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与院系之间的沟通联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共同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校领导联系院系工作制度,是指以制度化的形式建立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院系之间的固定工作联系,深入了解院系实际,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院系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等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加强对院系工作的指导,确保学校党委、行政各项决议在院系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第二条 实行校领导联系院系工作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分析研究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围绕学校努力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多科性教学、创作、研究型专业艺术院校的定位和目标,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共同谋划和推动改革发展的整体合力。

第三条 校领导联系院系工作制度的内容:

1、加强思想引领。深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师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上级重要政策精神和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帮助院系和全体师生深入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2、聚焦工作重点。帮助院系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抓好领导班子配备,不断增强院系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指导院系完善各项制度,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督促所联系的院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等。指导院系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做知识分子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围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创作演出等重点,切实加大对院系工作的指导。

3、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听取院系对学校党委和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学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主动听取院系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创作演出等工作推进中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广大师生的思想实际。

4、解决实际问题。重点针对院系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创作演出等方面遇到的困难、瓶颈和问题,帮助分析查找原因,协调指导予以解决。针对师生的思想实际,加强具体有效的指导。

  第四条 校领导联系院系的工作要求:

1、每名校领导根据工作岗位分工,负责联系1—3个院系不等。

2、校领导每人每学期至少深入所联系的院系开展1次工作调研,及时了解基层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至少参加1次院系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师生的思想状况。

3、坚持“问题导向、剖析原因、推进工作”的原则,对调研指导院系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积极协调相关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对重大情况和问题,或具有一定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必要时提请学校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解决。

  第六条 各院系要定期向负责联系本单位的校领导汇报工作。对涉及本单位发展的重大事项等,要事先征求联系本单位的分管校领导意见,并提交学校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根据实施情况作相应修改完善。

附件:上海戏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院系工作分工表

中共上海戏剧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附件:

党政领导班子联系院系工作分工

1、党委书记 楼 巍:

联系表演系

2、院 长 黄昌勇:

联系舞美系、创意学院、电影电视学院

3、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胡 敏:

联系公共课教学部

4、副 院 长 宫宝荣:

联系导演系、戏文系

5、副 院 长 张伟令:

联系舞蹈学院、舞蹈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