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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王炜等同志为管理七级(正科级) 万青等同志为管理八级(副科级)职务的通知



中共上海戏剧学院委员会

上戏委发〔2017〕28号

关于聘任王炜等同志为管理七级(正科级)

万青等同志为管理八级(副科级)职务的通知

各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上海戏剧学院岗位设置实施办法》(上戏院办发[2011]6号)、《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上戏委[2012]34号)等文件精神,经部门推荐、评审小组评审、组织考察,党委会研究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管理七级(正科级)、管理八级(副科级)职务(按姓氏笔划排序):

管理七级(正科级)13人

王 炜 冯昀霞 汤诚磊 何晓玲 张 骏 典 磊

钱 晨 徐佳丽 黄书戎 黄迅博 黄博凯 程树森

温 涛

管理八级(副科级)10人

万 青 王建华 朱志钰 李文香 何智静 余宗巍

张越洋 季 辉 金惠兰 郭冠彦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戏剧学院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